河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新增镁化合物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增镁化合物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高邑县大营镇东王村东北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氢氧化镁生产线两条(利用原有产品氰尿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氨气尾气,由于部分氨气用于生产氢氧化镁,原副产品硫酸铵产能降低),年产氢氧化镁10000吨;建设碱式碳酸镁生产线两条,年产碱式碳酸镁5000吨;建设氧化镁生产线三条,年产氧化镁20000吨。基建:生产车间、仓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okQZbVEiqSS4dXenHw8DA 提取码:hd4d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期限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边长取3km的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公众对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和选址意见,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建设单位备有公众意见表,公众可通过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在第二次环评信息公开期间向评价区域内敏感点的人员随机发放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获取公众意见表的公众可按意见表的格式填写,填写内容主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日期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9日止,共计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高邑县大营镇东王村东北
联系人:廉计夺 电 话:13933181371
邮箱:f100309105@126.com
河北海达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